近年来,为了保护生态多样性和珍稀自然资源,中国开始寻求更加有效的保护政策和更加完善的保护机制,例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政策”(简称“草原奖补政策”)、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生态服务型经济体系以及中国国家公园体制。
自2013年起,为协助政府实施和推广保护政策和体制,GEI持续开展了对保护政策、体系和机制的研究。通过政策梳理和实地调查等方式,GEI在以下四个方面成功地为政府提供了深刻的政策分析和政策建议:草原政策保护、国家公园制度、自然资源保护区管理和生态系统服务型经济。
我国草原生态退化严重,直接影响牧区经济的发展和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危及国家生态安全。
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西藏、宁夏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即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但目前保护政策和项目不论是在补贴方式、生态移民,还是在围栏等政策的实施上,并未调动牧民的积极性。GEI认为牧民是草原的主人,调动其主动参与保护,才能促进草原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因此,GEI一方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使用的研究,一方面开展在草原的协议保护机制示范项目,以保护草原生态。
重要性:
完善保护政策机制,保护中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
操作方法:
-建立可持续社区共管协议保护机制,支持保护区与社区居民签订“草原管护协议”,双方共同保护草原,缓解草原生态保护与牧民偷牧的冲突,扩大草原保护的实际保护面积;
-社区居民通过巡护参与到保护工作中,获得相应巡护费用,及优良牧草种子和生产工具等,并可参加养殖技术和牧草种植技术等培训。
-探讨可持续社区共管协议保护机制模式,编制可持续社区共管协议保护机制工具包,促进草原保护与经济均衡发展;
-探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方式,为十三五规划中草原保护资金的使用提供政策建议。
- 建立保护与发展基金,促进资金的可持续使用,支持牧民发展养殖、种植业等,以提高其经济收入。
-以“生态服务和消费”为理念,支持并参与现有的生态保护体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创建完整的生态保护市场化运行机制。
-2011年至2013年,GEI在宁夏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了CCCA示范项目。
-该项目在帮助社区在保护区周边划定社区保护地;促成保护区管理局和示范户之间签订“草原管理保护协议”;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生态巡护,保护草原;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GEI 项目组编写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方式》研究大纲,并根据研究内容制定了牧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使用状况和生态保护状况调查表。根据数据分析,GEI 将探讨并提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励资金使用的新方式,为“十三五”规划中草原保护资金的使用提供政策建议;
-2014年,GEI与合作伙伴——中国科学院青藏研究所历时数月在西藏、内蒙古和宁夏等地开展了大量的实地入户调研工作,从草场的管理、收支状况、经济来源,到补奖资金的使用状况等,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和访问。11月完成了《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情况调查和分析》初稿。
项目时间: 2013年 – 2015年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
合作伙伴:中国科学院青藏研究所
捐赠方:布莱蒙基金会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界对生态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GEI开始对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开展研究,其中包括国家公园体制研究、生态服务型经济发展和生态监测评估工具等。
GEI对国家公园体制的研究不仅梳理了中国生态保护体系和国家公园现状,还邀请了相关专家对美国国家公园体制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通过对中美保护体制差异和保护效应的比较分析,提出中国实施国家公园体制的可行性方法,为国家生态体制改革提供意见参考。
重要性:
-守护中国生态安全;
-探索全新的保护体制。
操作方法:
-学习借鉴美国国家公园管理方式,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参考意见。
了解中国国家公园体制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推动中国生态安全体制改革。
-2015年10月,GEI团队邀请美国专家Debbie Seligsohn,共同对云南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进行了实地考察;
-2015年12月,GEI邀请国家公园研究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和NGO组织,对我国国家公园的发展进行了讨论,并分享了中美国家公园体制研究成果;
-带领中国专家团队赴美学习美国国家公园系统管理办法和经营方式,并派遣一位项目官员作为访问学者,赴美研究国家公园体制;
-发表《中美国家公园对比研究》报告。
项目时间:2015年至今
项目地点:中国、美国
捐赠方:布莱蒙基金会
2013年是中国生态保护的重要一年。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提出“用体制保护生态”,标志着我国将通过体制改革保障生态安全。然而近年来,虽然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希望通过“生态补偿”等转移支付形式来保护生态,但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保护效果差强人意。
造成保护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GEI 认为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生态补偿与保护脱节,很多地方资金到位却仍无人保护; 二是生态补偿金过于分散, 不能与社区经济发展、居民生计改善形成互补机制, 不能解决地方贫困状况,进而影响当地居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 三是保护责任承包方的保护技能欠缺, 不能有效保护生态。
通过与中国主管生态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直接合作,研究我国保护区立法的重要性与可行性,并向全国人大提交立法建议方案。
-以GEI“协议保护机制-国家推广项目”为基础,本项目致力于推动国家在保护区管理方面的立法研究,重点改进和完善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度, 科学分类体系,公共参与制度等;
-提高中国政府投入的保护经费的使用效率,改进中国生态保护体制和管理体系的运行结构;
-通过研究和示范项目,将“社区共管协议保护机制”引入保护区立法体系中,为社区参与保护区生态保护和资源管理,开辟途径和提供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对协议保护机制,以及NGO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作用表示肯定;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在林区开展协议管护和发展林区经济的政策建议。
-GEI与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中心合作,推广天然林区协议保护机制,共同研发适用于森林、草原和湿地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智能巡护系统,在保障生态保护成效的同时,保护社区居民利益。
-通过推动生态服务型经济圈的建立,保护并培育有利于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生态系统,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项目时间:2013年-2014年
合作伙伴:吉林大学法学院
指导单位: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
项目地点:中国
捐赠方: 布莱蒙基金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用制度化的手段来保护生态”路线方针,并将生态安全提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高度。这意味着,解决中国生态危机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将从战略和制度层面上,思考、改进和创新现行生态保护体制。
2013年,在长期研究和实践“社区协议保护机制”的基础上,GEI提出了发展生态服务型经济的新概念和新机制,并在三江源地区开展以创建“生态服务型经济”为核心内容的公益项目。
生态服务型经济发展模式以社区参与保护机制为基础(如社区协议保护、社区共管等),以生态保护资金有效利用为线索,支持和培训社区居民通过提供有效的生态服务开展生态保护,并帮助社区通过可持续利用本地资源开发生态友好型产品,在实现原住民参与生态保护的同时,发展农牧民生态经济,提升其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力,使农牧民在生态保护中真正受益。
重要性:
-增强社区居民对草原保护参与的积极性的同时,鼓励社区发展可持续产业,提高生计收入。
-项目期望在三江源地区引进和创新保护和发展模式,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此同时能够合理利用本地资源,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国家生态安全建设和新型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提供政策。
操作方法:
-通过社区协议保护机制,帮助政府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达成协议。
-提出发展生态服务型经济的新概念和新机制;
-开展以创建“生态服务型经济”为核心内容的示范项目;
-推动居民参与协议保护,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和气候适应。
-撰写了“实施社区共管,促进协议保护”提案,由民进中央递交至中共中央常委会,并由其向中央常委做了汇报,获得常委的重视和肯定。
-撰写了《国家公园法》草案以及《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问题研究报告》,并递交至全国人大环资委。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对协议保护机制以及NGO对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表示肯定;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在林区开展协议管护和发展林区经济的政策建议 。
2017年,GEI总结了青海、甘肃和内蒙古项目的发展模式和经验。
合作伙伴:青海省林业厅、三江源保护区管理局、三江源国家公园、青海省委党校、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年宝玉则保护协会、青海省治沙协会等
项目时间:2013年至今
项目地点:青海省
捐赠方: 福特基金会,布莱蒙基金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