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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协议保护机制已推至中国国家政策层面
北京,2012年2月21日 日前,中国国家林业局正式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修订版)以及《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此举标志着协议保护机制已经被中国国家林业局接受,并将在中国六大林业工程之一——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全面推广。
2006年至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简称GEI)通过对协议保护机制的研究和示范,在中国四川成功验证了协议保护机制在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区域经济发展冲突中的价值。
2011年,GEI与中国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成功开发了协议保护机制的政府运作模式。通过调查研究,GEI完成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修订版)以及《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的设计和完善,并于2012年1月3日上报国家林业局。2月21日,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在全国范围内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修订版)以及《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要求各地林业部门遵照执行。
2012年2月12日,GEI项目官员王爱民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2012年GEI“国家层面推广协议保护-生态补偿模式项目”的工作计划,提出该项目在今年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示范点、举办协议管护培训以及开展示范。国家林业局已批复,项目将按该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