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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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发改委外资司在2014年5月起施行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基础上,顺应境外投资发展需要,总结境外投资管理实践,最终制定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3日。 自2006年起,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GEI)开始关注并致力于推动中国政府出台投资贸易相关的环境政策,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环境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同时提高中资企业的合规能力,帮助其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防控投资风险。借此契机,GEI通过学习和了解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体系,对企业海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了深入研究。 11月24日下午,讨论会在位于和平西桥的拾一区茶馆举行。参加此次讨论的人员包括学者、律师及国内外关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影响的民间组织。在短暂的三个小时讨论中,来自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于亮博士和康桥律师事务所的任燕芳律师分别从理论和实际的角度,阐述了目前我国对外投资法律制度对海外投资企业的规制。此外,与会人员还同专家一起,针对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学习,并对相关法律条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对本次会议的意见进行整理,并在规定日期前递交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