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合作推动能源转型与气候韧性发展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
2019年8月28日至29日,由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中国-东盟中心,以及气候变化全球行动(GCAI)秘书处共同主办,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温室气体管理机构(TGO)和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GEI) 承办的“中国-东盟合作推动能源转型与气候韧性发展”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会议邀请来自东盟各国的政府官员、相关研究机构的技术和政策专家、企业、慈善基金会及社会组织代表等,就东盟各国落实气候变化自主贡献(NDC)面临的挑战和潜在机遇开展交流,并探索下一步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规划与实施层面的技术交流、能力建设及投融资示范实践等方面的潜在合作,贡献于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目标。
来自中国、泰国、新加坡、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的七国政府代表、会议主办方代表、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代表及部分与会嘉宾在大会上合影留念
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Varawut Silpa-archa先生在致辞中指出:“东盟和中国都面临着极速增长的能源需求、能源基础设施供应不足,以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为了实现巴黎协定关于‘在2020年将全球升温控制在两摄氏度以内’的约定,东盟国家需要与多方共同合作,探索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创新的金融模式。”
他同时强调:“此次会议有三个主要目标:一是探讨东盟各国通过能源转型实现巴黎协定自主贡献目标的机遇和挑战;二是分享交流相关政策工具、技术方法及金融投资的良好经验和最佳实践;三是建立有关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及绿色金融等议题的合作平台,推动能力建设和相关试点的落地实施。”
Varawut Silpa-archa 部长在会议上致辞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气候变化全球行动主席解振华先生表示:“人类生活在越来越脆弱的地球上,相互依存形成命运共同体,多边主义、合作共赢才是世界各国的唯一选择。确保下个月即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峰会取得成功、保持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持续前行的势头至关重要。希望此次会议能够从政治和政策层面,发出中国与东盟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支持气候峰会、推进《公约》和《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的积极信号。”
他也向与会东盟各国分享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取得的卓越成就,包括: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5.8%,超过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上限目标;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的14.3%,有望实现到2020年比重达15%的目标等
解振华特别代表同时表示,中国将与东盟各国进一步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政策对话和务实合作,与各国携手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解振华特别代表在会议上再次强调多边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重要性
联合国秘书长气候行动特使、气候变化全球行动联合主席迈克尔·布隆伯格先生虽因其他事务未能到场出席,但也通过致辞信表达对本次会议及气候合作的肯定和支持:“面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问题,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无论以城市、国家、企业或世界公民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所以非常高兴看到在解振华先生的领导下,气候变化全球行动在这一年中开展了包括这次会议在内的许多国际合作。”
他再次强调了自己在应对气候变化议题上的立场和决心:“在这场与气候变化之间的斗争中,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需要尽快摆脱化石燃料,转型为100%的清洁能源经济。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的基金会发起了一项名为“Beyond Carbon”的新计划,同时也是作为对美国气候危机最有力的回应,继续帮助美国实现对‘巴黎协定’的承诺。”
参会人员包括来自政府机构、科研机构、大学、慈善基金会、社会组织及企业等
作为会议共同主办方,来自中国-东盟中心秘书长陈德海先生和GCAI秘书长李海岩先生也分别致欢迎辞。陈德海秘书长表示,中国与东盟同呼吸、共命运,需要开展更多政府间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在生态保护议题的合作,共同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陈德海先生在会议上致辞
李海岩秘书长也在致辞中提出,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越来越紧密,双方在能源与气候领域的合作能够更好推动绿色金融,落实绿色“一带一路”。
李海岩先生在会议上致辞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博士发表了关于“低碳发展规划工具及其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示范和实践”主题报告
东盟国家如今经济发展迅速,同时碳排放量预期也将在未来几年翻倍。在下午的讨论中,来自东盟六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分享了可再生能源和NDC目标的相关策略,实施措施和面临挑战等。例如,自然资源有限的新加坡如今侧重太阳能发展,通过政府和私营企业合作的模式,在公共设施上安装太阳能板;来自印尼环境与林业部的代表则分享了政府在依赖传统能源的偏远地区,通过提供清洁炉灶来减少碳排放。
六国政府代表在介绍与讨论中一致认为,目前各国可再生能源及低碳发展的一大挑战就是其高出传统能源的成本,因此可再生能源发展和NDC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相关政府政策和机制的鼓励和支持。
在另一个讨论环节中,来自英国儿童投资基金会(CIFF)、橡树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印尼办公室、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美国)北京代表处,以及北京企业家环保协会(SEE)的代表们分享了各自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相关工作及发展愿景。
GEI理事会主席张冀强博士在第一天的会议结束致辞中强调,在实现东盟应对气候变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最重要的是东盟国家能够有自己的能源发展目标、自己的发展规划和自己的可再生能源融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愿意与合作伙伴一起,共同为东盟各国提供相关帮助和支持。
本次会议将分为两天进行,第一天(8月28日)的会议包括主题报告和专题讨论,分别邀请各国政府代表、专家学者及慈善基金会就东盟各国在能源转型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行动、挑战和需求,如何实现自主贡献目标以及如何支持东盟各国有效开展气候行动、发展可再生能源等主题展开讨论。
第二天(8月29日)的会议则将包含两个主要议题:低碳发展规划与可再生能源政策实施解决方案;绿色/气候金融的机制、工具和实践。
参会者就相关话题展开讨论
东盟各国成员普遍面临温室气体减排,实现《巴黎协定》气候目标与解决能源需求的双重挑战。据预计,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东盟地区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在2015年至2030年间将增长100%。为应对这一挑战,东盟国家正努力实现在2020年将能源强度(能源强度是指能源消耗与产出的比重)减少到2005年的20%,并在2025年将可再生能源份额增加至整体能源结构的23%。然而截止到今年,东盟地区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还不到15%。
位于泰国Phetchaburi省的一家太阳能发电厂。图片来源:Reuters
东盟与中国保持着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也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伙伴。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第三大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国。双方在能源与气候变化议题上的合作,既能够进一步促进东盟各国的能源转型及低碳与气候韧性发展,也有利于推进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该地区开展气候与环境友好型投资,实现绿色的“一带一路”发展。